1.本实用新型涉及空运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无人机投放装置和无人机。
背景技术:
2.无人机投放仓,即通过无线电遥控设备和自备的程序控制装置操纵的无人驾驶的低空飞行器运载包裹,自动送达目的地,利用无人机替代人工投送包裹,提高了包裹的运输效率,减少了人力成本,现有的无人机投放仓,大多分为两类:一类为箱式货仓,这类箱式货仓只可在无人机起飞前将物品装好,在降落目的地后取出物品,不可在飞行过程中进行投放;另一类大多为夹持机构,此夹持机构可在无人机飞行过程中投放物品,但夹持机构大多结构繁琐,且可夹持的物品的重量也受到很大限制,飞行过程中也有较多的不稳定因素。因此,亟需一种新型的无人机投放仓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无人机投放装置和无人机,以解决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可随时对货物进行投放、载重大、结构稳定。
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方案:
5.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无人机投放装置,包括:支撑件、载物板和驱动装置,所述支撑件用于可拆卸设置于无人机上,所述驱动装置固定设置于所述支撑件上,所述载物板为弧形板,所述载物板的内壁面所在的圆柱形面为第一柱面,所述第一柱面的中心轴为第一轴,所述驱动装置能够驱动所述载物板绕所述第一轴转动;
6.载物状态下,所述第一轴处于水平状态,所述载物板的内侧用于承载物体。
7.优选的,所述载物板的外侧壁上设置有沿所述载物板周向延伸的齿条,所述驱动装置采用齿轮传动结构驱动所述齿条并带动所述载物板绕所述第一轴转动。
8.优选的,还包括两个侧板,两个所述侧板固定设置于所述支撑件上,且两个所述侧板分别位于所述载物板轴向的两端;两个所述侧板和所述载物板能够围合成一个仅具备上开口的容置仓,所述容置仓内用于容置所述物体。
9.优选的,所述支撑件呈板体状,所述支撑件上开设有投放口,两个所述侧板均为半圆形板,两个所述侧板平行设置,且两个所述侧板的直边沿均固定连接于所述投放口的边沿,所述侧板位于所述支撑件的下方,所述投放口即为所述容置仓的上开口。
10.优选的,所述侧板和所述载物板围合成所述容置仓时,所述侧板位于所述载物板的内侧,且所述载物板的内壁和所述侧板的弧形边沿接触。
11.优选的,所述驱动装置包括电机、主动齿轮、从动齿轮和驱动齿轮,所述电机的电机轴和所述主动齿轮传动连接,所述主动齿轮和所述从动齿轮啮合,所述驱动齿轮和所述从动齿轮同转轴,所述驱动齿轮与所述齿条啮合,所述驱动装置外罩设有透明的保护罩。
12.优选的,所述支撑件为碳纤维框架。
13.优选的,所述载物板内壁面的末端设置有滑槽,所述滑槽自所述载物板的末端向
所述载物板的另一端延伸。
14.优选的,所述载物板的外侧壁上固定设置有限位件,所述支撑件上固定设置有两个与所述限位件相配合的限位结构,所述驱动装置驱动所述载物板转动时,所述限位件沿着第一轨迹转动,两个所述限位结构分别位于所述第一轨迹的始端和末端;
15.所述限位件与所述第一轨迹始端的所述限位结构相抵时,所述载物板和两个所述侧板围合成一个仅具备上开口的容置仓;所述限位件与所述第一轨迹末端的所述限位结构相抵时,所述载物板内侧的所述物体在自身重力的作用下能够从所述载物板上滑落。
16.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了一种无人机,包括如上所述的无人机投放装置、无人机主体、桨叶和脚架,所述支撑件可拆卸设置于所述脚架上,所述无人机投放装置设置于所述无人机主体的正下方。
17.本实用新型相对于现有技术取得了以下技术效果:
18.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无人机投放装置采用载物板进行载物,当需要投放物体时,驱动装置驱动载物板转动,物体在自身的重力作用下掉落,进而实现在空中对物体进行投放的效果,且相比于现有技术中的夹具而言,载物板的载重大、结构稳定。
附图说明
19.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20.图1为实施例一提供的无人机投放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21.图2为不具备载物板的无人机投放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22.图3为载物板处于打开状态下的无人机投放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23.图4为载物板处于闭合状态下的无人机投放装置的结构正视图;
24.图5为图3的正视图;
25.图6为实施例二提供的载物板处于打开状态下的无人机的结构示意图;
26.图7为实施例二提供的载物板处于闭合状态下的无人机的结构示意图;
27.图中:1、支撑件;2、电机;3、载物板;31、滑槽;4、齿轮传动结构;5、保护罩;41、主动齿轮;42、从动齿轮;43、驱动齿轮;6、限位件。
具体实施方式
28.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9.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无人机投放装置和无人机,以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可随时对货物进行投放、载重大、结构稳定。
30.为使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31.实施例一
32.本实施例提供一种无人机投放装置,如图1~图5所示,包括:支撑件1、载物板3和驱动装置,支撑件1用于可拆卸设置于无人机上,驱动装置固定设置于支撑件1上,载物板3为弧形板,载物板3的内壁面所在的圆柱形面为第一柱面,第一柱面的中心轴为第一轴,驱动装置能够驱动载物板3绕第一轴转动;
33.载物状态下,第一轴处于水平状态,载物板3的内侧用于承载物体。
34.本实施例提供的无人机投放装置采用载物板3进行载物,当需要投放物体时,驱动装置驱动载物板3转动,物体在自身的重力作用下掉落,进而实现在空中对物体进行投放的效果,且相比于现有技术中的夹具而言,载物板3的载重大、结构稳定。
35.进一步的,载物板3的外侧壁上设置有沿载物板3周向延伸的齿条,驱动装置采用齿轮传动结构4驱动齿条并带动载物板3绕第一轴转动,齿条自载物板3的一端向另一端延伸,且齿条与齿轮传动结构4中的齿轮啮合。
36.进一步的,无人机投放装置还包括两个侧板,两个侧板固定设置于支撑件1上,且两个侧板分别位于载物板3轴向的两端;两个侧板和载物板3能够围合成一个仅具备上开口的容置仓,容置仓内用于容置物体,上述结构能够提高载物的稳定性,防止在运输的途中,物体从载物板3的两侧滑落。
37.进一步的,支撑件1呈板体状,支撑件1上开设有投放口,两个侧板均为半圆形板,两个侧板平行设置,且两个侧板的直边沿均固定连接于投放口的边沿,侧板位于支撑件1的下方,投放口即为容置仓的上开口,支撑件1为碳纤维框架,碳纤维框架结构强度好且密度小。
38.进一步的,侧板和载物板3围合成容置仓时,侧板位于载物板3的内侧,且载物板3的内壁和侧板的弧形边沿接触,侧板的外边沿对载物板3起到导向作用,提高载物板3转动过程中的稳定性。
39.进一步的,驱动装置包括电机2、主动齿轮41、从动齿轮42和驱动齿轮43,电机2的电机轴和主动齿轮41传动连接,主动齿轮41和从动齿轮42啮合,驱动齿轮43和从动齿轮42同转轴,驱动齿轮43与齿条啮合,驱动装置外罩设有透明的保护罩5。
40.进一步的,载物板3内壁面的末端设置有滑槽31,滑槽31自载物板3的末端向载物板3的另一端延伸,且滑槽31相对于载物板3的内壁来说具备一定的坡度,此坡度是为了便于载物板3上的物体滑落。
41.进一步的,载物板3的外侧壁上固定设置有限位件6,支撑件1上固定设置有两个与限位件6相配合的限位结构,驱动装置驱动载物板3转动时,限位件6沿着第一轨迹转动,两个限位结构分别位于第一轨迹的始端和末端;
42.限位件6与第一轨迹始端的限位结构相抵时,载物板3和两个侧板围合成一个仅具备上开口的容置仓;限位件6与第一轨迹末端的限位结构相抵时,载物板3内侧的物体在自身重力的作用下能够从载物板3上滑落。
43.使用方式如下:
44.当需要无人机携带运输物品时,将无人机投放装置安装于无人机上,且使得载物板3处于闭合状态(此时载物板3和两个侧板围合成一个仅具备上开口的容置仓),将物体通过上开口放入到容置仓内,操纵人员控制或无人机自身控制系统自动控制无人机携带物体
飞至目标区域上方,且使得无人机处于悬停状态,而后通过驱动装置驱动载物板3转动至限位件6与第一轨迹末端的限位结构相抵,载物板3内侧的物体在自身重力的作用下能够从载物板3上滑落,投放完成后,驱动装置驱动载物板3反转,以同样的传动原理使得载物板3反方向滑动直至限位件6移动到第二极限位置,此时载物板3处于完全闭合状态。
45.实施例二
46.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无人机,如图6~图7所示,包括实施例一中的无人机投放装置、无人机主体、桨叶和脚架,支撑件1可拆卸设置于脚架上,可采用螺钉或其他任意方式对两者进行连接,无人机投放装置设置于无人机主体的正下方,不需考虑携带物品过多导致整体重心偏移,从而影响到无人机飞行的稳定性。
47.本实用新型中应用了具体个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实施方式进行了阐述,以上实施例的说明只是用于帮助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方法及其核心思想;同时,对于本领域的一般技术人员,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思想,在具体实施方式及应用范围上均会有改变之处。综上所述,本说明书内容不应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