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粪污处理系统,具体涉及一种粪污资源利用化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畜牧产业结构的逐步扩大,养殖产生的动物粪污成为了一大解决难题,畜禽粪污厌氧发酵会产生大量沼液,属高污染物,无法直接排放至环境中,通过建设后期处理设施进行达标处理又导致建设运行费用大大增加,因此存在严重的消纳问题,事实上,沼液中含有丰富的氮,磷,钾,氨基酸,丰富的微量元素,b族维生素,各种水解酶,有机酸和腐植酸等生物活性物质,是很好的有机肥料,刺激作物生长,增强作物抗逆性及改善产品品质。沼液可以作为有机肥使用可实现资源的二次利用。但往往存在附近农田消纳能力不足、冬季利用量小、远距离运输成本过高等利用时空分布不均和经济性问题, 同时与化肥或商品有机肥相比, 沼液中各项营养元素浓度偏低, 农民利用的积极性不高, 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业消纳的可行性. 沼液消纳难也直接限制了沼气工程的推广及长期高效稳定运行。因此,如何将粪污合理处理,变废为宝是一个急待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粪污资源利用化系统,可将粪污分级逐步处理成牛床垫料、有机肥、沼气、液体肥料,最终达标排放。
针对以上问题,提供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粪污资源利用化系统,包括固液分离烘干装置、调节池、高效厌氧净化塔及浓缩回收装置;所述固液分离烘干装置与调节池相连,所述固液分离烘干装置将来自养殖场的粪污进行固液分离,并将分离后的固态残渣烘干排出,分离出的液态粪污通过凝絮沉淀后排入调节池调节;所述调节池与高效厌氧净化塔之间通过管道相连,所述高效厌氧净化塔将液态粪污进行发酵生成沼气;所述浓缩回收装置与高效厌氧净化塔相连,所述浓缩回收装置将经过发酵后的液态粪污进行加热蒸发浓缩。
上述结构中,固液分离烘干装置在分离粪污后将液态粪污排向调节池,分离出的固态粪污通过烘干成为牛床垫料;所述浓缩回收装置通过加温将发酵完成的粪污进行加热蒸发,使其浓缩形成液体肥料,蒸发产生的水分通过生物菌处理法处理后可满足排放达标要求。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还包括储气罐,所述储气罐与高效厌氧净化塔相连用于收集高效厌氧净化塔内产生的沼气。
上述结构中,液体粪污在高效厌氧净化塔内发酵后通过储气罐收集存储,方便后期将沼气用于提纯成为天然气或用于沼气发电。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固液分离烘干装置与调节池之间设有凝絮沉淀池,所述液态粪污通过凝絮沉淀形成有机肥。
上述结构中,由于固液分离后的液态粪污存在较多杂质,因此需要通过凝絮沉淀池凝絮沉淀将固形物沉淀下来,沉淀后的液态粪污经由调节池调解后用于发酵产生沼气,沉淀后的固定物可当有机肥使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可将粪污变废为宝,分级逐步处理成牛床垫料、有机肥、沼气、液体肥料,最终达标排放,处理产生的有机肥及液体肥料可用于农业种植,高效厌氧净化塔,三天发酵周期,产生的沼气可通过提纯成为天然气或是直接通过沼气进行发电,粪污利用率高,对环境影响小, 每段资源化利用同时,都在降低污水的浓度,再用生物菌发酵处理的成本更低,设备投资更少,这套系统设备总投资成本比现有少投资1/3,收益在5倍以上。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设备连接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参考图1,如图1所示的一种粪污资源利用化系统,包括固液分离烘干装置、调节池、高效厌氧净化塔及浓缩回收装置;所述固液分离烘干装置与调节池相连,所述固液分离烘干装置10将来自养殖场的粪污进行固液分离,并将分离后的固态残渣烘干排出,分离出的液态粪污通过凝絮沉淀后排入调节池调节;所述调节池与高效厌氧净化塔之间通过管道相连,所述高效厌氧净化塔将液态粪污进行发酵生成沼气;所述浓缩回收装置与高效厌氧净化塔相连,所述浓缩回收装置将经过发酵后的液态粪污进行加热蒸发浓缩。
上述结构中,固液分离烘干装置在分离粪污后将液态粪污排向调节池,分离出的固态粪污通过烘干成为牛床垫料;所述浓缩回收装置通过加温将发酵完成的粪污进行加热蒸发,使其浓缩形成液体肥料,蒸发产生的水分通过生物菌处理法处理后可满足排放达标要求。
本实施例中,还包括储气罐,所述储气罐与高效厌氧净化塔相连用于收集高效厌氧净化塔内产生的沼气。
上述结构中,液体粪污在高效厌氧净化塔内发酵后通过储气罐收集存储,方便后期将沼气用于提纯成为天然气或用于沼气发电。
本实施例中,所述固液分离烘干装置与调节池之间设有凝絮沉淀池,所述液态粪污通过凝絮沉淀形成有机肥。
上述结构中,由于固液分离后的液态粪污存在较多杂质,因此需要通过凝絮沉淀池凝絮沉淀将固形物沉淀下来,沉淀后的液态粪污经由调节池调解后用于发酵产生沼气,沉淀后的固定物可当有机肥使用。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变型,上述假设的这些改进和变型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