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现实系统的制作方法-ag尊龙凯时

文档序号:38072830发布日期:2024-05-21 20:08阅读:24来源:国知局
虚拟现实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公开涉及一种系统,该系统使用在元宇宙(metaverse)空间中进行打印处理的图像形成装置的化身(avatar),在现实空间中执行图像形成装置的打印操作。


背景技术:

1、近年来,在互联网上构造的三维虚拟空间中提供各种服务的元宇宙已经开始普及。用户可以使用支持虚拟对象的渲染的专用硬件(诸如头戴式显示器或智能眼镜)或者使用具有内置程序执行环境的终端(诸如个人计算机(pc)或智能手机)来访问元宇宙空间。此外,用户可以通过操作元宇宙空间中作为代表用户的角色的化身来使用元宇宙空间中提供的各种服务。

2、在商业场景中利用元宇宙的示例正在增加,诸如用户作为元宇宙空间中的化身前往并工作的虚拟办公室以及在元宇宙空间中举行的虚拟活动。因此,在市场上预期如下需求:使用现实空间中的图像形成装置来打印诸如可以在虚拟空间中观看的文档和图像的内容。

3、主要在互联网上的元宇宙服务器中执行元宇宙空间中的服务。此外,也可以通过使程序从元宇宙服务器可用来执行现实空间中的服务。例如,在元宇宙服务器中创建的文档文件可以通过连接到互联网的打印机打印在纸张上,并且由扫描仪扫描的信息可以被带入元宇宙服务器中。

4、日本特开第2014-85953号讨论了在互联网上的数据服务器(诸如元宇宙服务器)与图像形成装置(诸如打印机或多功能外围设备(mfp))之间发送和接收打印数据的方法。图像形成装置通过根据从公司服务器还是从诸如元宇宙服务器的外部服务器接收到打印指令来改变发送和接收打印数据的方法,在具有诸如防火墙的安全性的环境中适当地执行打印。

5、此外,对于一些图像形成装置,基于图像形成装置的管理者和销售者之间签订的维护合同,定期更换消耗品和故障维修服务是可用的。可以通过图像形成装置的管理者定期支付合同费用来维持维护合同。图像形成装置的管理者通过向属于管理者所属的公司或组织的用户赋予使用许可,来防止不具有使用许可的第三方发生消耗品的消耗和发生故障的风险。

6、作为预先向各个用户赋予使用许可的方法,例如,存在将用户登记在由管理者保持的用户列表中并且向包括在用户列表中的所有用户赋予使用许可的方法。


技术实现思路

1、根据本公开的一个方面,一种虚拟现实系统包括:虚拟现实头戴设备,其包括至少显示虚拟现实视频的显示设备和在包括用户的视野的预定范围处拍摄图像的成像设备;虚拟视频服务器,其被构造为控制虚拟现实视频;图像形成装置;以及管理服务器,其被构造为与所述图像形成装置和所述虚拟视频服务器通信,其中,在所述管理服务器中获得使用许可的状态下,所述虚拟现实头戴设备使得能够在不满足预定条件的情况下操作与所述图像形成装置上的操作有关的用户界面,并且其中,在所述管理服务器中未获得所述使用许可的状态下,所述虚拟现实头戴设备使得能够基于所述预定条件的满足来操作与所述图像形成装置上的操作有关的所述用户界面。

2、根据以下参照附图对示例性实施例的描述,本公开的其他特征将变得明显。



技术特征:

1.一种虚拟现实系统,其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虚拟现实系统,其中,获得所述使用许可的状态是获得第一使用许可和第二使用许可中的任一者的状态,所述第二使用许可与所述第一使用许可不同。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虚拟现实系统,其中,获得所述第一使用许可的状态是在所述管理服务器中进行针对所述图像形成装置的用户登记的状态,并且获得所述第二使用许可的状态是完成所述虚拟现实系统中的用于支付使用所述图像形成装置的系统的费用的支付处理的状态。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虚拟现实系统,其中,所述支付处理是通过订阅的支付处理。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虚拟现实系统,其中,所述支付处理是通过限制的时间段或限制的次数的许可证包的支付处理。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虚拟现实系统,其中,所述预定条件是,新接受所述虚拟现实系统中的用于支付使用所述图像形成装置的系统的费用的支付处理。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虚拟现实系统,其中,所述预定条件是,在与所述图像形成装置上的操作有关的用户界面中显示广告。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虚拟现实系统,其中,基于对所述虚拟现实视频中的所述图像形成装置的图标的选择来显示与所述图像形成装置上的操作有关的用户界面。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虚拟现实系统,其中,与所述图像形成装置上的操作有关的用户界面是用于指示所述图像形成装置进行打印处理的用户界面。

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虚拟现实系统,其中,与所述图像形成装置上的操作有关的用户界面是在指示所述图像形成装置进行打印处理的情况下显示的预览窗口。

11.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虚拟现实系统,其中,所述广告是运动图像或静止图像。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虚拟现实系统,其中,基于对所述虚拟现实视频中的所述图像形成装置的图标的选择,能够选择广告显示和新执行所述虚拟现实系统中的费用支付处理中的一者作为所述预定条件。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虚拟现实系统,其中,所述管理服务器将用户标识id和关于所述使用许可的信息彼此相关联地保持。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虚拟现实系统,其中,所述管理服务器在所述虚拟现实头戴设备中接受对所述图像形成装置的图标的选择时,通过在所述虚拟现实头戴设备中至少接受用户id来进行关于当前状态是获得所述使用许可的状态还是未获得所述使用许可的状态的确认,并将关于确认的信息发送到虚拟现实头戴设备。


技术总结
一种虚拟现实系统,包括:虚拟现实头戴设备,其包括至少显示虚拟现实视频的显示设备和在包括用户的视野的预定范围处拍摄图像的成像设备;虚拟视频服务器,其被构造为控制虚拟现实视频;图像形成装置;以及管理服务器,其被构造为与图像形成装置和虚拟视频服务器通信,其中,在所述管理服务器中获得使用许可的状态下,所述虚拟现实头戴设备使得能够在不满足预定条件的情况下操作与所述图像形成装置上的操作有关的用户界面,并且其中,在管理服务器中未获得使用许可的状态下,虚拟现实头戴设备使得能够基于预定条件的满足来操作与图像形成装置上的操作有关的用户界面。

技术研发人员:长谷川雄哉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佳能株式会社
技术研发日:
技术公布日:202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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