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的实施方式涉及电动吸尘装置。
背景技术:
1、以往的吸尘器具备吸尘器主体以及能够相对于吸尘器主体拆装的电源装置。吸尘器主体具备直流电动鼓风机、收纳部、相对于该收纳部拆装自如的电池、以及当对安装于吸尘器主体的电池进行充电时与电源装置相连的主体充电连接部。电源装置具备框体、内置于框体的软线卷绕装置、内置于框体的直流电源装置、以及相对于主体充电连接部拆装自如的充电插座。电源装置的框体具有突出部,该突出部具有与电池大致相同的形状,内置直流电源装置。
2、从吸尘器主体的收纳部卸下电池,将内置有直流电源装置的突出部插入到吸尘器主体的收纳部,由此将电源装置安装于吸尘器主体。
3、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昭63-240815号公报
技术实现思路
1、小型且轻量且操作性优异的所谓的手持式的电动吸尘器符合近年来的需要。
2、以往的吸尘器将内置直流电源装置、软线卷绕装置的电源装置安装于吸尘器主体,不利用电池而通过交流电源进行运转。因而,在利用交流电源使吸尘器运转的情况下,以往的吸尘器的用户必须与吸尘器主体一起搬运直流电源装置以及软线卷绕装置。直流电源装置一般包括整流电路以及降压电路。降压电路、软线卷绕装置在吸尘器主体的重量中所占的比例极高,势必会使吸尘器主体的重量增加。
3、此外,向直流电源装置引导交流电力的电源软线适合商用交流电源,因此,需要相应粗细的芯线。这样的电源软线的重量、柔软性会损害电动吸尘器的操作性。
4、因此,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电动吸尘装置,即使在将二次电池以及商用交流电源的任一个作为电源的情况下,操作性优异且便利性也高。
5、为了解决上述课题,本发明的实施方式的电动吸尘装置具备:电动吸尘器;以及电源装置,能够向上述电动吸尘器供电;上述电动吸尘器具备:电动鼓风机,产生负压;以及第一电源安装部,能够拆装作为上述电动鼓风机的电源的二次电池,上述电源装置具备:ac-dc转换器,对商用交流电力进行整流且降压;适配器,代替上述二次电池而能够拆装地安装于上述第一电源安装部,能够作为上述电动鼓风机的电源将上述ac-dc转换器的输出进行供电;高压电力线,将上述商用交流电力向上述ac-dc转换器引导;以及低压电力线,将上述ac-dc转换器与上述适配器相连,上述低压电力线的长度比上述高压电力线的长度长。
6、此外,为了解决上述课题,本发明的实施方式的电动吸尘装置具备:电动吸尘器;以及充电台,能够连接上述电动吸尘器,上述电动吸尘器具备:电动鼓风机,产生负压;以及第一电源安装部,能够拆装作为上述电动鼓风机的电源的二次电池,上述充电台具备:ac-dc转换器,对商用交流电力进行整流且降压;以及适配器,代替上述二次电池而能够拆装地安装于上述第一电源安装部,能够作为上述电动鼓风机的电源将上述ac-dc转换器的输出进行供电。
7、技术效果:根据本发明的电动吸尘装置,即使在将二次电池以及商用交流电源的任一个作为电源的情况下,操作性优异且便利性也高.
1.一种电动吸尘装置,其特征在于,具备: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吸尘装置,其特征在于,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吸尘装置,其特征在于,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吸尘装置,其特征在于,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吸尘装置,其特征在于,
6.一种电动吸尘装置,其特征在于,具备:
7.根据权利要求1或6所述的电动吸尘装置,其特征在于,
8.根据权利要求1或6所述的电动吸尘装置,其特征在于,
9.根据权利要求1或6所述的电动吸尘装置,其特征在于,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动吸尘装置,其特征在于,
11.根据权利要求1或6所述的电动吸尘装置,其特征在于,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电动吸尘装置,其特征在于,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电动吸尘装置,其特征在于,
14.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电动吸尘装置,其特征在于,
15.根据权利要求1或6所述的电动吸尘装置,其特征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