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半身拼接的玩具容纳结构的制作方法-ag尊龙凯时

文档序号:29956081发布日期:2022-05-09 11:54来源:国知局

1.本实用新型涉及玩具结构设计相关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半身拼接的玩具容纳结构。


背景技术:

2.现有的动物仿生玩具,如恐龙玩具,其头部和尾部大多采用固定式结构设计,进而无法进行形态变化,如将恐龙形态转变成恐龙蛋形态。儿童在玩耍玩具恐龙时,能够从恐龙蛋形态转变成恐龙形态,不但增加玩具的趣味性,还能了解到恐龙的生命起源知识。如何对恐龙玩具的结构进行改进,使其头部和尾部能够藏匿入身体中,从恐龙形态能够转变成恐龙蛋形态。为此,我们提出了一种半身拼接的玩具容纳结构。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半身拼接的玩具容纳结构。
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的技术方案:一种半身拼接的玩具容纳结构,包括有上半躯体、下半躯体,所述上半躯体与所述下半躯体拼接成整个躯体,所述上半躯体开设有用于收纳头部的第一收纳腔,所述头部与脖颈部的上端活动连接,所述脖颈部的下端与所述上半躯体活动连接,所述第一收纳腔处设置有用于封盖住所述第一收纳腔的密封盖,所述密封盖的一端与所述上半躯体相连接,所述密封盖的另一端与所述脖颈部相扣接;所述下半躯体开设有用于收纳尾部的第二收纳腔。
5.进一步阐述,所述脖颈部设置有第一卡口、第二卡口,当所述头部收纳于所述上半躯体的所述第一收纳腔内时,所述密封盖扣接于所述第一卡口处;当所述头部未收纳于所述上半躯体的所述第一收纳腔内时,所述密封盖扣接于所述第二卡口处。
6.进一步阐述,所述密封盖翻转设置于所述上半躯体的第一收纳腔处,所述密封盖与所述上半躯体相铰接。
7.进一步阐述,所述密封盖的两端分别与所述上半躯体、所述脖颈部相扣接。
8.进一步阐述,所述头部旋转设置于所述脖颈部,所述头部与所述脖颈部的上端相铰接,所述脖颈部的下端与所述上半躯体相铰接。
9.进一步阐述,所述头部活动插设于所述脖颈部,所述头部处设置有插销,所述脖颈部设置有与所述头部的所述插销相配合的插口。
10.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本实用新型结构新颖且设计巧妙,使头部和尾部能够藏匿入身体中,实现恐龙形态和恐龙蛋形态之间的自由形变转化。
附图说明
11.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12.图2为本实用新型在掀开密封盖时的使用结构示意图。
13.图3为本实用新型在收纳恐龙头部时的使用结构示意图。
14.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局部分解示意图。
15.图5为本实用新型在收纳恐龙尾部时的使用结构示意图。
16.图6为本实用新型在上半躯体与下半躯体拼接时的使用结构示意图。
17.附图标号:10、上半躯体;11、第一收纳腔;20、下半躯体;21、第二收纳腔;30、头部;40、脖颈部;41、第一卡口;42、第二卡口;50、密封盖;51、插接部;60、尾部。
具体实施方式
18.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地详细描述。
19.具体实施例一:结合附图1所示,一种半身拼接的玩具容纳结构,包括有上半躯体10、下半躯体20,上半躯体10与下半躯体20拼接成整个躯体,上半躯体10开设有用于收纳头部30的第一收纳腔11,头部30与脖颈部40的上端活动连接,脖颈部40的下端与上半躯体10活动连接,第一收纳腔11处设置有用于封盖住第一收纳腔11的密封盖50,密封盖50的一端与上半躯体10相连接,密封盖50的另一端与脖颈部40相扣接;下半躯体20开设有用于收纳尾部60的第二收纳腔21。第一收纳腔11开设位置具体位于上半躯体10的胸腹处。本实用新型的上半躯体10与下半躯体20具体可拼接并形变成恐龙形态,头部30、尾部60相应为恐龙头、恐龙尾巴。但是,本结构不局限于恐龙玩具,亦应用于其它动物玩具模型。如附图4所示,尾部60与下半躯体20之间具体采用螺钉连接。当需要将尾部60收纳入下半躯体20的第二收纳腔21内时,如附图5所示,可直接将尾部60的末端插入下半躯体20的第二收纳腔21内,随后再锁入螺钉进行固定即可。结合附图5和附图6所示,在头部30、尾部60分别收纳入上半躯体10、下半躯体20之后,此时上半躯体10和下半躯体20可拼接成恐龙蛋形态。
20.如附图2和附图3所示,脖颈部40设置有第一卡口41、第二卡口42,如附图3所示,当头部30收纳于上半躯体10的第一收纳腔11内时,密封盖50扣接于第一卡口41处,此时上半躯体10具体呈局部蛋壳状;如附图2所示,当头部30未收纳于上半躯体10的第一收纳腔11内时,密封盖50扣接于第二卡口42处,密封盖50封挡住恐龙的胸腹部。密封盖50具体设置有用于与第一卡口41或第二卡口42相扣接的插接部51。第一卡口41与第二卡口42的结构完全相同。
21.具体实施例二:结合附图1所示,一种半身拼接的玩具容纳结构,包括有上半躯体10、下半躯体20,上半躯体10与下半躯体20拼接成整个躯体,上半躯体10开设有用于收纳头部30的第一收纳腔11,头部30与脖颈部40的上端活动连接,脖颈部40的下端与上半躯体10活动连接,第一收纳腔11处设置有用于封盖住第一收纳腔11的密封盖50,密封盖50的一端与上半躯体10相连接,密封盖50的另一端与脖颈部40相扣接;下半躯体20开设有用于收纳尾部60的第二收纳腔21。第一收纳腔11开设位置具体位于上半躯体10的胸腹处。本实用新型的上半躯体10与下半躯体20具体可拼接并形变成恐龙形态,头部30、尾部60相应为恐龙头、恐龙尾巴。但是,本结构不局限于恐龙玩具,亦应用于其它动物玩具模型。如附图4所示,尾部60与下半躯体20之间具体采用螺钉连接。当需要将尾部60收纳入下半躯体20的第二收纳腔21内时,如附图5所示,可直接将尾部60的末端插入下半躯体20的第二收纳腔21内,随后再锁入螺钉进行固定即可。结合附图5和附图6所示,在头部30、尾部60分别收纳入上半躯
体10、下半躯体20之后,此时上半躯体10和下半躯体20可拼接成恐龙蛋形态。
22.如附图2和附图3所示,脖颈部40设置有第一卡口41、第二卡口42,如附图3所示,当头部30收纳于上半躯体10的第一收纳腔11内时,密封盖50扣接于第一卡口41处,此时上半躯体10具体呈局部蛋壳状;如附图2所示,当头部30未收纳于上半躯体10的第一收纳腔11内时,密封盖50扣接于第二卡口42处,密封盖50封挡住恐龙的胸腹部。密封盖50具体设置有用于与第一卡口41或第二卡口42相扣接的插接部51。第一卡口41与第二卡口42的结构完全相同。
23.如附图2所示,密封盖50翻转设置于上半躯体10的第一收纳腔11处,密封盖50与上半躯体10相铰接。当需要将头部30收纳于上半躯体10的第一收纳腔11内时,只需先解开密封盖50与脖颈部40的第二卡口42之间的扣接,再将密封盖50从第一收纳腔11处翻转掀开,即可使第一收纳腔11外露出。
24.具体实施例三:结合附图1所示,一种半身拼接的玩具容纳结构,包括有上半躯体10、下半躯体20,上半躯体10与下半躯体20拼接成整个躯体,上半躯体10开设有用于收纳头部30的第一收纳腔11,头部30与脖颈部40的上端活动连接,脖颈部40的下端与上半躯体10活动连接,第一收纳腔11处设置有用于封盖住第一收纳腔11的密封盖50,密封盖50的一端与上半躯体10相连接,密封盖50的另一端与脖颈部40相扣接;下半躯体20开设有用于收纳尾部60的第二收纳腔21。第一收纳腔11开设位置具体位于上半躯体10的胸腹处。本实用新型的上半躯体10与下半躯体20具体可拼接并形变成恐龙形态,头部30、尾部60相应为恐龙头、恐龙尾巴。但是,本结构不局限于恐龙玩具,亦应用于其它动物玩具模型。如附图4所示,尾部60与下半躯体20之间具体采用螺钉连接。当需要将尾部60收纳入下半躯体20的第二收纳腔21内时,如附图5所示,可直接将尾部60的末端插入下半躯体20的第二收纳腔21内,随后再锁入螺钉进行固定即可。结合附图5和附图6所示,在头部30、尾部60分别收纳入上半躯体10、下半躯体20之后,此时上半躯体10和下半躯体20可拼接成恐龙蛋形态。
25.如附图2和附图3所示,脖颈部40设置有第一卡口41、第二卡口42,如附图3所示,当头部30收纳于上半躯体10的第一收纳腔11内时,密封盖50扣接于第一卡口41处,此时上半躯体10具体呈局部蛋壳状;如附图2所示,当头部30未收纳于上半躯体10的第一收纳腔11内时,密封盖50扣接于第二卡口42处,密封盖50封挡住恐龙的胸腹部。密封盖50具体设置有用于与第一卡口41或第二卡口42相扣接的插接部51。第一卡口41与第二卡口42的结构完全相同。
26.密封盖50的两端分别与上半躯体10、脖颈部40相扣接。当需要将头部30收纳于上半躯体10的第一收纳腔11内时,只需分别解开密封盖50与脖颈部40的第二卡口42之间的扣接、以及密封盖50与上半躯体10之间的扣接,即可使第一收纳腔11外露出。
27.具体实施例四:结合附图1所示,一种半身拼接的玩具容纳结构,包括有上半躯体10、下半躯体20,上半躯体10与下半躯体20拼接成整个躯体,上半躯体10开设有用于收纳头部30的第一收纳腔11,头部30与脖颈部40的上端活动连接,脖颈部40的下端与上半躯体10活动连接,第一收纳腔11处设置有用于封盖住第一收纳腔11的密封盖50,密封盖50的一端与上半躯体10相连接,密封盖50的另一端与脖颈部40相扣接;下半躯体20开设有用于收纳尾部60的第二收纳腔21。第一收纳腔11开设位置具体位于上半躯体10的胸腹处。本实用新型的上半躯体10与下半躯体20具体可拼接并形变成恐龙形态,头部30、尾部60相应为恐龙
头、恐龙尾巴。但是,本结构不局限于恐龙玩具,亦应用于其它动物玩具模型。如附图4所示,尾部60与下半躯体20之间具体采用螺钉连接。当需要将尾部60收纳入下半躯体20的第二收纳腔21内时,如附图5所示,可直接将尾部60的末端插入下半躯体20的第二收纳腔21内,随后再锁入螺钉进行固定即可。结合附图5和附图6所示,在头部30、尾部60分别收纳入上半躯体10、下半躯体20之后,此时上半躯体10和下半躯体20可拼接成恐龙蛋形态。
28.如附图2和附图3所示,脖颈部40设置有第一卡口41、第二卡口42,如附图3所示,当头部30收纳于上半躯体10的第一收纳腔11内时,密封盖50扣接于第一卡口41处,此时上半躯体10具体呈局部蛋壳状;如附图2所示,当头部30未收纳于上半躯体10的第一收纳腔11内时,密封盖50扣接于第二卡口42处,密封盖50封挡住恐龙的胸腹部。密封盖50具体设置有用于与第一卡口41或第二卡口42相扣接的插接部51。第一卡口41与第二卡口42的结构完全相同。
29.如附图2所示,密封盖50翻转设置于上半躯体10的第一收纳腔11处,密封盖50与上半躯体10相铰接。当需要将头部30收纳于上半躯体10的第一收纳腔11内时,只需先解开密封盖50与脖颈部40的第二卡口42之间的扣接,再将密封盖50从第一收纳腔11处翻转掀开,即可使第一收纳腔11外露出。
30.如附图3所示,头部30旋转设置于脖颈部40,头部30与脖颈部40的上端相铰接,脖颈部40的下端与上半躯体10相铰接。当需要将头部30收纳于上半躯体10的第一收纳腔11内时,可先将头部30朝脖颈部40向下翻转,随后再将头部30连同脖颈部40朝第一收纳腔11内翻转,使头部30和脖颈部40收纳入第一收纳腔11内,最后再盖上密封盖50即可。
31.具体实施例五:结合附图1所示,一种半身拼接的玩具容纳结构,包括有上半躯体10、下半躯体20,上半躯体10与下半躯体20拼接成整个躯体,上半躯体10开设有用于收纳头部30的第一收纳腔11,头部30与脖颈部40的上端活动连接,脖颈部40的下端与上半躯体10活动连接,第一收纳腔11处设置有用于封盖住第一收纳腔11的密封盖50,密封盖50的一端与上半躯体10相连接,密封盖50的另一端与脖颈部40相扣接;下半躯体20开设有用于收纳尾部60的第二收纳腔21。第一收纳腔11开设位置具体位于上半躯体10的胸腹处。本实用新型的上半躯体10与下半躯体20具体可拼接并形变成恐龙形态,头部30、尾部60相应为恐龙头、恐龙尾巴。但是,本结构不局限于恐龙玩具,亦应用于其它动物玩具模型。如附图4所示,尾部60与下半躯体20之间具体采用螺钉连接。当需要将尾部60收纳入下半躯体20的第二收纳腔21内时,如附图5所示,可直接将尾部60的末端插入下半躯体20的第二收纳腔21内,随后再锁入螺钉进行固定即可。结合附图5和附图6所示,在头部30、尾部60分别收纳入上半躯体10、下半躯体20之后,此时上半躯体10和下半躯体20可拼接成恐龙蛋形态。
32.如附图2和附图3所示,脖颈部40设置有第一卡口41、第二卡口42,如附图3所示,当头部30收纳于上半躯体10的第一收纳腔11内时,密封盖50扣接于第一卡口41处,此时上半躯体10具体呈局部蛋壳状;如附图2所示,当头部30未收纳于上半躯体10的第一收纳腔11内时,密封盖50扣接于第二卡口42处,密封盖50封挡住恐龙的胸腹部。密封盖50具体设置有用于与第一卡口41或第二卡口42相扣接的插接部51。第一卡口41与第二卡口42的结构完全相同。
33.密封盖50的两端分别与上半躯体10、脖颈部40相扣接。当需要将头部30收纳于上半躯体10的第一收纳腔11内时,只需分别解开密封盖50与脖颈部40的第二卡口42之间的扣
接、以及密封盖50与上半躯体10之间的扣接,即可使第一收纳腔11外露出。
34.如附图3所示,头部30旋转设置于脖颈部40,头部30与脖颈部40的上端相铰接,脖颈部40的下端与上半躯体10相铰接。当需要将头部30收纳于上半躯体10的第一收纳腔11内时,可先将头部30朝脖颈部40向下翻转,随后再将头部30连同脖颈部40朝第一收纳腔11内翻转,使头部30和脖颈部40收纳入第一收纳腔11内,最后再盖上密封盖50即可。
35.具体实施例六:结合附图1所示,一种半身拼接的玩具容纳结构,包括有上半躯体10、下半躯体20,上半躯体10与下半躯体20拼接成整个躯体,上半躯体10开设有用于收纳头部30的第一收纳腔11,头部30与脖颈部40的上端活动连接,脖颈部40的下端与上半躯体10活动连接,第一收纳腔11处设置有用于封盖住第一收纳腔11的密封盖50,密封盖50的一端与上半躯体10相连接,密封盖50的另一端与脖颈部40相扣接;下半躯体20开设有用于收纳尾部60的第二收纳腔21。第一收纳腔11开设位置具体位于上半躯体10的胸腹处。本实用新型的上半躯体10与下半躯体20具体可拼接并形变成恐龙形态,头部30、尾部60相应为恐龙头、恐龙尾巴。但是,本结构不局限于恐龙玩具,亦应用于其它动物玩具模型。如附图4所示,尾部60与下半躯体20之间具体采用螺钉连接。当需要将尾部60收纳入下半躯体20的第二收纳腔21内时,如附图5所示,可直接将尾部60的末端插入下半躯体20的第二收纳腔21内,随后再锁入螺钉进行固定即可。结合附图5和附图6所示,在头部30、尾部60分别收纳入上半躯体10、下半躯体20之后,此时上半躯体10和下半躯体20可拼接成恐龙蛋形态。
36.如附图2和附图3所示,脖颈部40设置有第一卡口41、第二卡口42,如附图3所示,当头部30收纳于上半躯体10的第一收纳腔11内时,密封盖50扣接于第一卡口41处,此时上半躯体10具体呈局部蛋壳状;如附图2所示,当头部30未收纳于上半躯体10的第一收纳腔11内时,密封盖50扣接于第二卡口42处,密封盖50封挡住恐龙的胸腹部。密封盖50具体设置有用于与第一卡口41或第二卡口42相扣接的插接部51。第一卡口41与第二卡口42的结构完全相同。
37.如附图2所示,密封盖50翻转设置于上半躯体10的第一收纳腔11处,密封盖50与上半躯体10相铰接。当需要将头部30收纳于上半躯体10的第一收纳腔11内时,只需先解开密封盖50与脖颈部40的第二卡口42之间的扣接,再将密封盖50从第一收纳腔11处翻转掀开,即可使第一收纳腔11外露出。
38.头部30活动插设于脖颈部40,头部30处设置有插销,脖颈部40设置有与头部30的插销相配合的插口。当需要将头部30收纳于上半躯体10的第一收纳腔11内时,可先将头部30从脖颈部40拔出,断开头部30与脖颈部40之间的连接,再将脖颈部40向下翻转入第一收纳腔11内、以及将头部30塞入第一收纳腔11的剩余空间内,最后再盖上密封盖50即可。
39.具体实施例七:结合附图1所示,一种半身拼接的玩具容纳结构,包括有上半躯体10、下半躯体20,上半躯体10与下半躯体20拼接成整个躯体,上半躯体10开设有用于收纳头部30的第一收纳腔11,头部30与脖颈部40的上端活动连接,脖颈部40的下端与上半躯体10活动连接,第一收纳腔11处设置有用于封盖住第一收纳腔11的密封盖50,密封盖50的一端与上半躯体10相连接,密封盖50的另一端与脖颈部40相扣接;下半躯体20开设有用于收纳尾部60的第二收纳腔21。第一收纳腔11开设位置具体位于上半躯体10的胸腹处。本实用新型的上半躯体10与下半躯体20具体可拼接并形变成恐龙形态,头部30、尾部60相应为恐龙头、恐龙尾巴。但是,本结构不局限于恐龙玩具,亦应用于其它动物玩具模型。如附图4所示,
尾部60与下半躯体20之间具体采用螺钉连接。当需要将尾部60收纳入下半躯体20的第二收纳腔21内时,如附图5所示,可直接将尾部60的末端插入下半躯体20的第二收纳腔21内,随后再锁入螺钉进行固定即可。结合附图5和附图6所示,在头部30、尾部60分别收纳入上半躯体10、下半躯体20之后,此时上半躯体10和下半躯体20可拼接成恐龙蛋形态。
40.如附图2和附图3所示,脖颈部40设置有第一卡口41、第二卡口42,如附图3所示,当头部30收纳于上半躯体10的第一收纳腔11内时,密封盖50扣接于第一卡口41处,此时上半躯体10具体呈局部蛋壳状;如附图2所示,当头部30未收纳于上半躯体10的第一收纳腔11内时,密封盖50扣接于第二卡口42处,密封盖50封挡住恐龙的胸腹部。密封盖50具体设置有用于与第一卡口41或第二卡口42相扣接的插接部51。第一卡口41与第二卡口42的结构完全相同。
41.密封盖50的两端分别与上半躯体10、脖颈部40相扣接。当需要将头部30收纳于上半躯体10的第一收纳腔11内时,只需分别解开密封盖50与脖颈部40的第二卡口42之间的扣接、以及密封盖50与上半躯体10之间的扣接,即可使第一收纳腔11外露出。
42.头部30活动插设于脖颈部40,头部30处设置有插销,脖颈部40设置有与头部30的插销相配合的插口。当需要将头部30收纳于上半躯体10的第一收纳腔11内时,可先将头部30从脖颈部40拔出,断开头部30与脖颈部40之间的连接,再将脖颈部40向下翻转入第一收纳腔11内、以及将头部30塞入第一收纳腔11的剩余空间内,最后再盖上密封盖50即可。
43.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前”、“后”、“左”、“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44.应当理解的是,本实用新型中采用术语“第一”、“第二”等来描述各种信息,但这些信息不应限于这些术语,这些术语仅用来将同一类型的信息彼此区分开。例如,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范围的情况下,“第一”信息也可以被称为“第二”信息,类似的,“第二”信息也可以被称为“第一”信息。
45.以上所述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范围作任何限制,凡依据本实用新型技术实质,对以上的实施例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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