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天然植物提取液除臭的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空气净化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利用天然植物提取液除臭的方法。
【背景技术】
[0002]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恶臭气体的排放对环境的污染不断加大,所产生的臭气对环境的污染不断加剧,对人类的健康造成极大的威胁,臭气污染愈来愈引起人们的重视。因此,除臭剂的开发和使用已成为研究的一个热点。臭气主要有两大类,即硫(s)化合物类和氮(n)化合物类,s类化合物最常见的是h2s, n类化合物有氨与胺类化合物。
[0003]目前国内、外研究出来的除臭剂已达20余种,主要有以下几类:物理除臭剂,化学除臭剂,微生物型除臭剂和植物型除臭剂等。物理除臭剂是通过物理方法进行除臭,利用除臭剂或者臭气的物理性质,不改变臭气组分的结构,只改变臭气的局部浓度,常见的物理除臭剂有吸附除臭剂,遮掩除臭剂等。化学除臭剂是利用氧化、还原分解,中和反应,加成反应,缩合反应,离子交换反应等将产生的恶臭物质变成无臭物质从而消除臭气。微生物型除臭剂处理臭气的基理是利用微生物把溶解水中的恶臭物质吸收于微生物自身体内,通过微生物的新陈代谢活动使其降解的一种过程。微生物除臭剂可以有效的控制恶臭,降低空气中有害菌的含量,达到净化空气的作用。
[0004]植物除臭剂是以天然植物提取液作为控制及消除异味的工作液,配以先进的喷洒技术或喷雾技术,使异味分子迅速分解成无毒、无味分子,从而达到控制及消除异味的目的。
【发明内容】
[0005]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利用天然植物提取液除臭的方法,其可对臭气源进行有效的处理,处理后的臭气强度可达o级(无臭)。
[0006]一种利用天然植物提取液除臭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收集臭气体,将臭气体通入洗涤塔中进行净化,洗涤塔中的天然植物提取液与臭气体相接触并催化臭气体中的异味分子分解成无毒、无味分子,臭气净化达标后排放,洗涤塔的塔顶设置向洗涤塔中均匀喷洒天然植物提取液的喷雾装置,臭气体从洗涤塔的底部通入。
[0007]进一步的方案为:
[0008]洗涤塔设置有两个,包括依次设置进行除臭的一级洗涤塔和二级洗涤塔。
[0009]洗涤塔内对天然植物提取液回收回流使用,洗涤塔与向其补加天然植物提取液的提取液补加装置相连接。
[0010]喷雾装置雾化后的天然植物提取液液滴直径< 0.04_。
[0011]更为详细的方案为:
[0012]天然植物提取液中含有生物碱;
[0013]天然植物提取液中含有组分r-nh2,其中r为胺基的载体;
[0014]天然植物提取液中含有单宁类物质;
[0015]天然植物提取液中含有路易斯碱。
[0016]上述利用天然植物提取液除臭的方法,其可对臭气源进行有效的处理,使臭气体中异味分子迅速分解成无毒、无味分子,处理后的臭气强度可达o级(无臭)。并且天然植物提取液与臭气中异味分子反应后不会生成有毒副产品,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附图说明】
[0017]图1为本发明工艺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8]为了使本发明的目的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0019]本发明利用天然植物提取液除臭的方法,工艺如图1所示,包括收集臭气体,将臭气体通入洗涤塔中进行净化,洗涤塔中的天然植物提取液与臭气体相接触并催化臭气体中的异味分子分解成无毒、无味分子,臭气净化达标后排放,洗涤塔的塔顶设置向洗涤塔中均匀喷洒天然植物提取液的喷雾装置,臭气体从洗涤塔的底部通入。本发明是以天然植物提取液作为控制及消除异味的工作液,运用洗涤塔设备、配以喷洒技术或喷雾技术,在洗涤塔内天然植物提取液与臭气体相接触,使臭气体中的异味分子迅速分解成无毒、无味分子,从而达到控制及消除异味的目的。
[0020]天然植物提取液,其化学、物理性质稳定,无毒性、无爆炸性、无燃烧性,对皮肤无刺激性;可以是从目前已知的360多种可食用植物的花、茎、根、叶中淬取汁液,经过混合搭配配置和纯化制得。可根据臭气源的不同,选择不同天然植物提取液进行复配,做到“对症下药”。天然植物提取液与异味分子反应后不会生成有毒副产品,不会造成二次污染。经权威机构检测,该产品无毒、无刺激性且具有一定的杀菌作用。在除臭过程和除臭后,对除臭区域内、外人员是安全的,对适应性人群体也没有特殊要求。已有加拿大、美国、瑞士等四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机构或国家科研机构在为该产品做了专门研究后,均出具了安全性证明文件;上海市产品毒性质量监督检验站、上海市预防医学研究院也出具了相应的检验报告。同时,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于2005年i月12日组织上海市科委、水务、环保、环卫、卫生、生态与环境工程等方面专家进行了专门评议,一致认为植物除味液产品是安全的,可以广泛应用于公共场所、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各行业工厂、农牧业等需要控制异味的场所。为此,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于2005年i月12日批准颁发了沪环产协荐a字第
(030)号(上海市空气治理行业唯一的一张)《推荐证书》。以下是国内外部分机构对植物液产品安全性和适用性的证明报告摘录:
[0021]瑞士联邦卫生部:把植物液记入无毒性产品登记表,并指出:在暖通系统、盥洗室、烹饪、污水、垃圾等方面随时可用
[0022]加拿大卫生部:其出具的《产品安全证明》中指出:“根据法律规定的操作规程进行了检测,检测数据表明,植物液是一种无危险性的产品。”
[0023]加拿大农业和农业食品局:指出“该产品(植物液)可以用于与食品相关的各个领域。”
[0024]美国农业部:其出具的检验报告指出,“该产品可以用于一些产品的生产过程的各种场合,可用于